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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3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6-2-1(第3节)

间,现在对于逻辑物权法的研究才刚刚起步。这里是个大金矿,矿石的含金量很高,每个淘金者不会空手而归。每一场淘金热背后会出现逻辑物权法的天才,铁肩担道义,妙手写文章。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用在弄懂弄通逻辑物权法是再贴切不过的了。只要我们认真思考、认真练习,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不愁没有进步,也不愁将来没有收获。

(二)外延

逻辑物权法的外延应当不止一种形态,应当包括二种以上的形态。几种逻辑物权法可以单独推导,也可以合并推导,必要时可采取模糊数学物权法等办法进行有针对性的推导。

以下两种逻辑物权法是基本的逻辑物权法型,逻辑的物权法与物权的逻辑也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究竟是否应该分为主次逻辑物权法不能一概而论,因为物权关系的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常常是交叉进行的,也不是每次都使用一种推理方法。

1、形式逻辑物权法

形式逻辑物权法,又称普通逻辑物权法,是基本推理物权法。所谓形式逻辑,对应于辩证逻辑就是普通逻辑,包括演绎逻辑与归纳逻辑两大分支。

演绎逻辑又可区分为:传统的演绎逻辑和现代的演绎逻辑。

现代的演绎逻辑就是十九世纪兴起,二十世纪得到飞跃发展的数理逻辑。此外,还有一些内涵逻辑,如模态逻辑、多值逻辑、认识逻辑、时态逻辑、模糊逻辑、规范逻辑等等。诚然,计算机逻辑也是迅猛发展的技术逻辑,主要成分有模态逻辑、多值逻辑、认识逻辑、时态逻辑、模糊逻辑、规范逻辑等。

形式逻辑的基本对象是:概念、判断、论证、类推、假说、演绎推理、归纳推理,以及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等。

以物权法概念而言,可能涉及到数千个概念之多,因为物权法主体与客体、权利与义务比任何一部法律法规广谱得多,那种极端错综复杂的深奥程度简直是无法想象的。由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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