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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5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6-2-3(第2节)

担保物权,需要进行清理与整顿。

以上两个“凡是”均为特称否定判断,是逻辑物权法最通用的直言判断形式之一。普通物权法体系中的物权保护请求权、占有保护请求权和财产保护防火墙等,亦可以移植到担保物权体系中来,以“一票否决权”的方式进行直言判断,定分止争时可一锤子定音。

1、与普通物权关系法

联系到普通物权关系法,证明担保物权关系法与其形成源流关系。辩证逻辑物权法在普通物权关系法方面占有较大的比重,形式逻辑物权法主要集中于对当关系推理方面。就是说,对于普通物权关系法和担保物权关系法的推理需要分阶段进行,可以采取多种推理方式进行作业,但需要对症入药。

普通物权关系法,主要是指所有权关系法和用益物权关系法。是博大精深、纵横捭阖的物权关系法。《物权法》将普通物权关系法和担保物权关系法合并在一起,使得人们有幸看到两者之间的逻辑关系。公法与私法、民法与商法的完美统一,逻辑学上的连贯性颇有特色。

担保物权法体系与普通物权法体系之逻辑物权法的主要区别在于:

一是兼容性形式逻辑的区别。

本体系以非兼容性著称,债权人与债务人也可以形成一种物权关系即担保物权关系,而两者之间完全是一种对立性的利害关系,无所谓合作共赢的运行机制,主要的排他权仅赋予债权人。

他体系以非兼容性著称,所有权人与用益物权人共同利用标的物,形成纽带式物权关系,各得其所,各取所需,形成合作共赢的运行机制,主要的排他权仅赋予所有权人。

兼容性,是指占有关系上的兼容性,以有权占有排除无权占有,特定情势下以善意占有排除恶意占有。物权的保护与限制都要适度,在进行定性分析之后需要进行周密的定量分析,将每一种权利义务关系条分缕析地推定到位,对于复杂的问题需要冷静相对,力求每一次演绎不出差错。

担保物权是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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