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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6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6-2-4(第1节)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956-2-4

逻辑物权法(四)

(四)与其他非成文物权法

逻辑物权法能够在成文物权法中独当一面,在非成文物权法中更是形影不离。习惯物权法、道德物权法、自然物权法在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势下显得非常被动,要把被动变主动、把不确定性的事物变成确定性的事物、把无法实行的土办法变成可以实行的洋办法,往往需要借助于逻辑物权法的大道理与小道理,解决物权纠纷中的各种实际问题。

非成文物权法,亦即不成文物权法、民间自由物权法。因为全社会的物权对象、物权关系十分庞杂的缘故,以至于残留或者预留了一些物权法对象没有作出明文规定,久而久之便自然形成了不成文的另类物权法。习惯物权法、道德物权法、自然物权法和逻辑物权法,所有这些都是主要的民间自由物权法形式,对于成文物权法有一定的帮助作用,但公示效力、执行效力和溯及效力等稍逊一筹。

成文物权法都是明说楷书的,即便如此,于理论上和实践上总免不了存在一些模糊地带,发生争议的现象亦随处可见,有时候几乎成了家常便饭。在双方意见僵持不下的情势下,逻辑物权法就派上了用场,以“证人”、“中间人”的姿态平息事端。尤其是涉及到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方面的法律责任问题,逻辑物权法就有求必应,而且表现得机智勇敢,侵权人一方和被侵权人一方都要利用逻辑物权法来说明自己的权利义务范围。

非成文物权法实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更是复杂多样,焦点难点问题更是以倍数增长,这种现象亦容易恶性循环,达到积重难返的严重地步。在这种情势下,利用逻辑物权法来说明自己的权利义务范围和定分止争是必需的,适用范围远远大于成文类物权法。

对于全部的非成文物权法,现实生活中只能以“合理性”推定,不能以“合法性”推定。无论是合法性推定或者是合理性推定,都是逻辑物权法必须面对的现实和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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