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957-2-24
物权法热点亮点面面观(十三A)
〖第一部分:焦点难点问题〗
二、事件简述
(一)前言……
(二)事件简述……
第十件:如何看待其他焦点难点问题
1、杂谈其他的焦点难点问题
(1)如何充分利用物权法律资源的焦点难点问题
如何充分利用物权法律资源的焦点难点问题,就是关于法律救济、司法救济和自我救济的焦点难点问题。
这要回答的是:法律救济不给力、不周济怎么办?司法救济受到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干扰破坏怎么办?自我救济找不到合适的维权途径怎么办?当地方政府参与土地买卖等市场交易时是否应当拟定为民事主体并受民事诉讼法的约束?为什么有的地方政府堂而皇之地带头违反物权法规矩如无人之境?为什么有的部门那么轻而易举地假公济私?为什么有很多地方企业与地方政府串通一气恶意拖欠广大职工大量住房补贴费长达18年之久?为什么有的政府官员容易凌驾于物权法之上肆意妄为?如此等等,不一而足。所有这些都是深层次的物权关系问题,如何巧妙地利用现有的法律资源充分发挥最好的效益是最理想的。
中国当代物权法,从规划、二次起草、全国性大讨论、八稿定谳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再到实施,跌跌撞撞走过了20多个年头。想说爱其不容易,想说谏其也困难,想说修其更是难上加难。说其热点亮点表现很多,说其焦点难点问题更多。
最大的焦点难点问题,就是有的地方政府假公济私、拼命地与民争利,非法干扰正常的立法目标,非法干预司法事务,非法影响弱势群众开展物权活动和维权行动,从立法、用法、执法的各个方面都站到物权法原理与实务上的对立面,站到了政治文明和法制文明的对立面,站到了公理与人权的对立面。
随着时间的推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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