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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3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7-2-28(第1节)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7-2-28

物权法热点亮点面面观(十三E上)

〖第一部分:焦点难点问题〗

二、事件简述

(一)前言……

(二)事件简述……

第十件:如何看待其他焦点难点问题

1、杂谈其他的焦点难点问题

2、民告官案原告胜诉率低和降低及其他的焦点难点问题

3、极端分配不公、两极分化现象面面观

4、行政干预的由来与物权法的尴尬

...............

5、行政干预对于民间借贷以及抵押权关系的节制作用

我们在学习领会物权法过程中,一直感觉到物权法的各种担保物权都很了不起,各种不动产、动产抵押权竟然能够限制王牌物权之所有权,已然成为“王中之王”的特种物权之一。抵押权人合法取得或者主持处分抵押财产所有权人的抵押物只是个时间问题,整个抵押期间真正起主导作用的是抵押权人。

应当注意的是,抵押权的实现与抵押关系的改善,只在纯粹民事关系范围效果显著,行政干预发生后或者公法与民法不够协调时,对于抵押合同以及抵押权关系发生节制作用。最典型的情势,在于民间借贷出现瘕疵和非法集资时,涉案抵押财产会被执法部门监控甚至没收处理,原有的抵押权法锁关系会被新的法锁关系所取代。就是说,抵押权不是万能的,而民法中没有抵押权是万万不能的。

抵押权人所享有的复合权益,是担保物权兼担保债权,这比普通物权和普通债权整整高一个档次,抵押合同亦比普通合同的效力整整高一个档次,对于普通权利人享有优先权。在担保物权体系中,以及在民间借贷合同关系上,抵押合同被普遍运用,是各种经济合同中最常见的合同形式之一,其签约的成功率相当的高,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对于此类担保合同都相当的中意。

然而,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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