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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6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7-2-31(第3节)

好比所有权人,步行人好比用益物权人,搭车人等其他人好比善意占有人,这就形成了等级通行制度。在一定条件作用下,这些通行权人的角色是可以转换而不是一成不变的。如开车人放弃开车,或骑行,或步行,或搭车,那就需要适应另外的交通规则了。当然,每一种通行权人都可以转换角色,适应不同的通行条件,遵守一定的交通规则。——这证明了某些“缺点”恰恰是优点,而且是非常大的亮点。

现实中,富人能够享受更多更优质的所有权以及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这种现象是避免不了的;穷人也能够享受部分的所有权或者(主要是)用益物权,但能够享受担保物权的相对不容易——因为无财产抵押或者无生意可做。而且穷人也有权享受社会救济的福利并取得救济物所有权,这些福利财产也会存在所有权或者其他的权利。

现实中,穷人的要饭棍与富人的金马桶,是否需要保护和如何保护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原则上凡是来源不明的非法财产都不受物权法和其他法律保护。当然要调查断定其来源是否合法。因为物权法是基本的权源法,“确认物权”(包括登记生效等)是其第一本能,绝大多数不动产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到底是干净的还是肮脏的,通过“确认物权”的甄别法可以达到惩治违法犯罪的效果。——这同样证明了某些“缺点”恰恰是优点,而且是非常大的亮点。

至于动产的来龙去脉问题,物权法主要是切入物权变动这个点进行规定,对于此类财产来源性质的甄别问题于某些方面确实是个短项、弱项。这样的弱点只能依靠其他的专门法(主要是经济法、财产法)来甄别,而物权法则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2、讨论热点亮点问题的目的

有的专家质疑:改革开放几十年来国有资产流失很大,吏治上出现了许多漏洞,贪腐现象非常猖獗,某些心怀鬼胎的人企图通过物权法“开天窗”,将自己的非法财产进行洗白。这样忧国忧民的心怀是可以理解的。然而确切地说,物权法在确认、保护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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