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拳绣腿。”
“在这里,要么练成狼,要么……就滚回家抱孩子。”
……
点将台上。
李牧之和江鼎并肩而立,看着下面这残酷的一幕。
“这帮少爷兵,能练出来吗?”江鼎手里捧着个暖手炉,春寒料峭,他还是有点怕冷。
“能。”
李牧之的眼神很坚定。
“人都是逼出来的。只要让他们见过血,哪怕是绵羊也能变成野猪。”
“我已经下令了,下个月开始,把这支新军分批拉到太行山去剿匪。”
“剿匪?”
“对。拿山贼练手。”李牧之按着刀柄,“不见血的兵,永远是名为‘兵’的百姓。只有手上沾了血,他们才会明白,这身黑甲意味着什么。”
江鼎点了点头。
这就是李牧之的治军之道。不讲道理,只讲实战。
就在这时,一匹快马冲进了校场。
那马不是京城的马,而是一匹浑身长满卷毛、耐力极好的草原矮脚马。
马上的骑士穿着一身羊皮袄,却戴着大凉的军帽。他翻身下马,动作利落,直接冲上点将台,单膝跪地。
“报——!”
骑士从怀里掏出一个用油布包着的匣子,双手呈上。
“启禀陛下,启禀镇国公。”
“这是……草原王庭送来的‘贺礼’。”
“草原?”
江鼎和李牧之对视了一眼。
自从必勒格那个“狼崽子”回了草原,这两年一直没什么大动静。除了按时送来羊毛和战马,乖巧得就像个听话的学生。
“打开。”
江鼎示意。
匣子打开。
一股浓烈的石灰味扑面而来。
里面装的不是金银珠宝,也不是什么土特产。
而是三颗人头。
三颗金发碧眼、属于罗刹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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