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人。抢了他们的枪,咱们就能重新武装起来。甚至……”
苏赫顿了顿,意味深长地说道。
“抢了他们的枪,咱们就有了跟老师……讨价还价的资本。”
这是一个无法拒绝的诱饵。
必勒格站起身,在工棚里来回踱步。
他知道这是江鼎的阳谋——驱虎吞狼。但他没得选。
如果不去抢,他的火枪队就会变成烧火棍队,他的部落就会在没有武力威慑的情况下分崩离析。
“好。”
必勒格停下脚步,拔出腰间的弯刀,那是一把大凉产的好钢刀,锋利无比。
“既然老师断了我的奶。”
“那我就去喝熊的血。”
“传令!”
必勒格的眼神变得凶狠而决绝。
“集结怯薛军!带上所有的火药,带上所有的好马!”
“咱们去……换装备!”
……
三天后。阴山以北。
五千名草原骑兵,正在集结。
他们没有穿那种花里胡哨的丝绸袍子,而是换回了最传统的皮甲和毡帽。
背上的火枪虽然老旧,甚至有一半是很容易炸膛的土造货,但他们的弯刀依然雪亮,他们的眼神依然饥渴。
必勒格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看着这支跟随他出生入死的队五。
他知道,这一去,要么吃肉,要么死在罗刹人的炮火下。
“出发!”
随着一声凄厉的狼嚎。
骑兵洪流向着西方滚滚而去。
苏赫站在山坡上,看着远去的大军,从怀里掏出一只信鸽,写下了一行字:
“狼已离巢,去向正西。雅克萨,将成血肉磨坊。”
他放飞信鸽,看着它飞向南方的大凉京城。
……
京城,镇国公府。
江鼎正坐在葡萄架下乘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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