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三年六月。决定回国了。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就是觉得够了。五年了,够了。”
林微言合上笔记本,把它贴在胸口上。硬壳的封面凉凉的,但里面那些字是烫的,烫得她心口一阵一阵地发紧。
“这五年里你看过她吗?”她问。
“看过。”沈砚舟说,“每年回国述职的时候,会去一趟书脊巷。不进去,就在巷口站一会儿。有一年冬天,下大雪,我在巷口站了快半个小时,脚都冻麻了。看见你从店里出来,穿着那件灰色的羽绒服,围巾遮到下巴,手里拎着一袋橘子。你走到巷子中间,忽然停下来,回头看了一下——我当时站在路灯后面,应该没看到我。你看了一会儿,又继续走了。”
林微言想起来了。那天下着大雪,她确实停下来回头看了一眼。不是因为看见了什么人,而是她忽然有种很奇怪的感觉,觉得巷口有人在看她。她回头看的时候巷口空无一人,只有路灯底下落着一圈深深浅浅的脚印。原来那些脚印是他的。
“你站了多久?”
“不太记得了。大概半个小时。”
“每一次都是半个小时?”
“不一定。有时候短一点,怕被你看见;有时候长一点,碰上你刚好开窗或者出来倒水。”沈砚舟的声音很平静,像是在陈述一个案件的时间线,“后来我学会了抽烟。站在巷口等的时候抽一根,时间刚刚好。但是上个月戒了。”
“为什么戒?”
“因为你上次在面馆跟我说,闻到我身上有烟味的时候,皱了一下眉。”沈砚舟说,“皱得很轻,你自己可能都没注意。但我看到了。”
林微言无言以对。她把笔记本放回书柜里,站起来,膝盖因为跪得太久有点发麻,晃了一下,沈砚舟伸手扶住她的手臂,等她站稳了就收回了手。他的动作很轻很快,像是怕逾了矩,又像是这个扶人的动作已经演练过很多遍。
“你别站着了。”沈砚舟指了指沙发,“沙发上的毯子是干净的。我去倒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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