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不存五。士卒冻馁,器械破损,如何能有战心?曹西阁奔袭之功,若非有部分缴获可自行处置以激励士卒、抚恤伤亡,恐亦难成。”
吕蒙正微微颔首,问道:“依你之见,当如何调整?”
赵机早有腹稿,但刻意将《三策刍议》中的建议拆解、淡化,以适应今日场合:“下官愚见,可试从三处着手。”
“其一,明确分级授权。将边事分为‘日常巡防’、‘有限反击’、‘战略行动’三等。日常巡防驱离,寨堡主官可自决;类似焚粮之战,需报经略司或特派专员核准,并详陈方略;可能引发大战之举,则必由中枢定夺。同时,严明事后核验与奖惩,合规者赏,擅动者惩。使边将知所行止,朝中也免‘擅启边衅’之疑。”
郑主事皱眉:“分级授权固然好,然文书往来,动辄旬月,岂不贻误战机?”
“可设特殊信符、快马接力,紧要时先行动、后补报,但必须严格限定条件与事后审查。”赵机答道,“此非下官臆想,涿州曹西阁此前行动,实已近似此例,只是未成明文。”
王郎中更关心钱粮:“那这‘利’字,又当如何?朝廷度支艰难,莫非还要大增拨款?”
“非必尽赖朝廷。”赵机道,“可允前沿寨堡在防务之余,因地制宜,从事些‘战备营生’。如利用山林制箭杆、修器械,利用荒地饲马、种菜,甚至可与信誉商旅合作,在安全地带设小型市易,换取急需物资。所得收入,专款专用于本寨防务改善与士卒补贴,账目公开,接受监司、相邻寨堡乃至士卒代表共同稽核。”
此言一出,厅中微有哗然。允许边军经商?这与宋初以来“强干弱枝”、“禁军不预商事”的传统大相径庭。
一位年长的讲议官当即反对:“此例一开,恐边将唯利是图,荒废防务,甚或与商贾勾结,贩卖禁物!后患无穷!”
赵机不慌不忙:“故需‘严限范围、公开账目、多重监督’。营生范围须严格限定于战备相关,不得涉足盐铁茶马等国家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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