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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8章 法律咨询(第4节)

「但问题是现在打人的不是和我朋友起冲突那个,而是另外一个人。」

「意思是指使者没有动手?」

「好像是,他说打人的是别人。」

「那这就要固定证据了,主要要看核心证据链、司法实践中,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定罪,需要证明行为人的主观动机。在法律上,这两种犯罪在客观行为上高度重叠,区分的关键在於动机:寻衅滋事罪要求「无事生非」或「藉故生非」,动机是耍威风、取乐、填补精神空虚等流氓动机,而故意伤害罪的动机可能是报复、泄愤等。

如果打人者承认了是被别人驱使,那麽如果这种动机被认可,行为性质就从「寻衅滋事」转向「故意伤害」。到时候,驱使人就是主犯,而被驱使人则是从犯。虽然我目前还不清楚这案件的详细情况,但如果根据你的描述为证据进行量刑,主犯至少是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从犯则是一年左右的刑期。」

瞬间,李木的眼睛亮了起来。

但嘴上却还是说道:

「原来如此……那这样,我让他那边找找律师,看下这案件到底怎麽弄吧。咱们毕竟只是提意见,具体怎麽操作,还是要他自己来考虑。」

「嗯,对的,具体还是要经过律师和法庭来审判。咱们也插不上手。」

「哈,我明白了。你最近忙不忙?不忙出来吃饭啊。」

「忙……唉。快忙吐了……」

和罗祥寒暄了一会儿後,李木挂断了电话。

接着把车开进了地库。

而从地库开始,一直到回到家,他满脑子都是这件事的各种可行性。

「回来啦……」

当听到了门的动静时候,小范同学在书房里探出了头。

李木点点头:

「嗯。」

接着他也没着急去洗澡,而是同样来到了书房。

「球打的怎麽样?」

「挺好,披萨好吃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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