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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孤忠殉道 风雨各西东(第3节)

人的温度与不祥之气。兵丁们开始驱赶人群,清理现场。一切很快恢复“秩序”,只留下地上那片迅速变得暗沉、最终渗入泥土的赭红,以及空气中久久不散的血腥气。

大刀王五,那位谭嗣同的侠义之交,早已混在人群中。他虎目含泪,钢牙几乎咬碎,看着挚友身首异处,看着官兵驱散人群,看着那颗不屈的头颅被悬挂示众。他死死攥着藏在怀中的短刀,指节几乎出声,却终究没有冲出去。谭嗣同生前嘱咐过他:“王五兄,我死之后,万不可为我报仇,徒增杀戮,无益国家。”他理解那份苦心,但胸中的悲愤与烈焰,却灼烧得他五脏俱焚。他最后深深看了一眼那高悬的、已模糊的面容,将帽檐拉得更低,转身挤入消散的人流,背影决绝而孤独——他自有他的江湖,他的生存方式……

几乎就在谭嗣同就义的同一时辰,长沙,罢黜陈宝箴、陈三立父子一切职务、“永不叙用”的诏书,送到了巡抚衙门。

秋雨终于落了下来,细密而显冷意,敲打着巡抚衙门青黑色的瓦当,汇聚成檐下连绵不绝的水帘。

正堂之上,香案早已设好。陈宝箴率阖署官员,面北跪伏在地。一名从北京星夜兼程而来的钦差,面无表情,展开手中明黄色的诏书,用毫无抑扬的语调宣读:

“……湖南巡抚陈宝箴,身膺疆寄,职在抚绥……乃竟听信康有为、梁启超邪说,与逆党谭嗣同等交通声气,在湘省恣意妄为,创办学堂、报馆,刊布妖言,淆乱是非,蛊惑人心……实属辜恩溺职,有负委任。著即行革职,永不叙用!其子陈三立,一并革职,永不叙用!……该省所有新政,除业经奏准者外,一概裁撤,毋得违延!钦此。”

陈宝箴俯首在地,花白的头发在潮湿的空气里微微颤动。革职,永不叙用……数十载宦海浮沉,功过是非,尽付于此。他不是没有料到,但当这最终的裁决以如此无情的方式降临时,那种壮志未酬、功业尽毁的悲凉,以及连累爱子前程的愧疚,依然如潮水般将他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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