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227章 协议内容:资源共享,风险共担(第4节)

违规证据、切断资源支持、甚至启动“对等措施”(定义模糊但充满威慑力)来止损和追责。

“安全与应急预案”部分,详细规划了针对不同等级威胁的响应流程,包括安全屋网络、医疗救援通道、法律辩护团队、信息擦除流程、乃至“最终方案”(即假死脱身或永久隐匿的极端预案)。对林晚和陆沉舟的安全保护级别被定为最高,配备了详细的24小时安保细则和突发情况处置手册。协议甚至包含了“身后事”安排,明确了在成员死亡或永久失能情况下,其名下与联盟相关的资源、信息、未竟事务如何交接和处理,并设立了“遗愿执行”条款,确保联盟目标在其死后仍能部分推进。

“保密与退出”条款则如同铁幕。协议要求三方成员及其核心关联人员签署独立的、惩罚极其严厉的保密协议。联盟的存在、协议内容、任何与“隐门”相关的信息和行动,均被列为最高机密,泄露将面临天文数字的索赔和最严厉的法律追诉(部分条款游走在法律边缘,但符合三方此刻“法外之地”的心态)。联盟的退出条件极为苛刻,几乎等同于“隐门”威胁解除或联盟彻底失败。单方面退出将触发最严厉的清算和追责,确保退出者无法对联盟造成持续伤害。

唐律师和王律师都是经验丰富的业内翘楚,但面对这样一份充满了“特殊情境”假设、游走在法律灰色甚至黑色地带、将个人命运与集体存亡捆绑得如此紧密的协议,也不禁额角见汗。他们提出了无数专业性质疑,就条款的模糊之处、潜在的法律风险、执行难度进行了反复的拉锯和修改。苏瑾(通过“法典”)则展现出惊人的法律功底和务实态度,对每一条质疑都给出了滴水不漏的解释或修改方案,其核心原则始终未变:在对抗“隐门”这个非常规敌人的前提下,协议的优先级是生存和反击,而非纯粹的法律合规性。

林晚和陆沉舟则更像旁观者,只是在他们认为至关重要的条款上,偶尔插言,表明态度。林晚坚持“天穹科技”的独立运营底线必须得到尊重,陆沉舟则要求对“棋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