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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9章 暂扣依据:疑似赃物(第3节)

恐怖主义活动直接或间接所得(《美国法典》第18篇第981条(a)(1)(G)款,及《爱国者法案》第319条、第371条);

b) 特定非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走私、赃物运输、邮件及电信欺诈、国际文物贩运等)的收益(《美国法典》第18篇第981条(a)(1)(C)款);

c) 意图用于促进或进行联邦法律所定重罪的财产(《美国法典》第18篇第981条(a)(1)(A)款);

d) 涉及非法活动的动产,且与外国刑事犯罪有关,该犯罪如发生在美国境内将构成重罪(《美国法典》第18篇第981条(a)(1)(B)款)。

依据: 除上述法律条款外,同时依据《国家紧急状态法》、《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以及总统第13224号行政命令(关于冻结****财产)所授予的权力。

程序: 根据《联邦刑事诉讼规则》第41条及相关司法部指南,对上述财产予以行政扣押(administrative seizure)。财产持有人(如有)可在规定期限内(通常为30天)向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提出申诉,要求发还财产。如无人申诉或申诉被驳回,政府将启动民事没收(civil forfeiture)程序。

特别说明: 鉴于本案涉及国家安全及正在进行的反恐调查,且部分财产(特指EVD-001)发现异常放射性标记信号,需进一步进行核取证分析,以排除其涉及核材料或其它大规模杀伤性武器(WMD)相关非法活动的可能性,故相关扣押及调查程序将遵循更严格的保密和信息隔离规定。”

阿九读完,舱内陷入短暂的沉默。只有引擎的轰鸣和屏幕风扇的嗡嗡声。

“他们……动作真快。”“鹰眼”包扎好伤口,长出了一口气,语气复杂,“这份扣押通知草案,几乎把能用的法律条款全用上了,从反恐到洗钱,从国内法到国际法,还扯上了核扩散嫌疑……这是要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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