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把那个名字写在纸上的时候,手指顿了一下。
弗朗西丝·沃斯通。
FranCeS WOllStOne。
她盯着那几个字看了很久。弗朗西丝——那个时代常见的女性名字,追寻自由的。沃斯通——取自沃斯通克拉夫特的姓氏的一部分,隐晦的,只有她自己知道的致敬。
她要把这个名字,给一个女侦探。
一个在这个时代根本不应该存在的女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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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下去之前,她先给这个人物写了一小段生平。
弗朗西丝·沃斯通,生于1785年,父亲是萨里郡的一位穷牧师,母亲早亡。她从小跟着父亲读书,没有进过学校,没有参加过舞会,没有像样的裙子,也没有嫁妆。
父亲死后,她独自来到伦敦,租了一间小阁楼,靠给人抄写文件为生。
她为什么会成为侦探?
玛丽想了想,写下一段话:
“弗朗西丝·沃斯通成为侦探,并非出于选择。三十岁那年,她租住的公寓楼下发生了一起谋杀案。警察来了,问了一圈,抓走了房东的儿子。弗朗西丝站在楼梯口,看着那个年轻人被带走,忽然开口说:‘不是他。’警察回头看她,问她怎么知道。她说:‘窗台上的脚印是两个人的。凶手离开时,脚印深,步子大,是在跑。那个年轻人跑起来右腿会拖,因为他小时候摔断过腿。窗台上的脚印没有拖痕。’
警察把年轻人放了。案子后来破了,凶手是另一个人。从那以后,开始有人来找她——丢东西的,被威胁的,觉得哪里不对劲又说不上来的。她从不主动揽事,也不收钱,只是听,只是看,偶尔说一两句话。
那些话,总是对的。”
玛丽写完这一段,放下笔,看着纸上的字。
这就是弗朗西丝·沃斯通了。一个不起眼的女人,住在不起眼的阁楼里,做着不起眼的事。没有人把她当回事。没有人觉得她有什么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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