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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聊天记录时序分析(第9节)

现在就可以在法庭上,当众运行。”

老吴将脚本和原始数据(经脱敏处理)拷贝到法庭电脑上,打开命令行界面。“这个脚本是完全开源的,逻辑透明。它读取聊天记录文件、服务器日志文件,自动提取时间戳,进行对齐和关联度计算,输出结果。法官可以指定任何第三方专家,甚至原告方专家,来检查脚本逻辑,或者用同样的数据运行。如果结果不一致,我方承担全部不利后果。”

法庭安静下来。法官看着屏幕上滚动的代码,沉思片刻。“原告方专家,你是否愿意当庭检查该脚本,并运行验证?”

李工看了一眼孙伟,孙伟眉头紧锁,微微摇头。李工回答:“法官,这需要时间。而且,电子数据验证需要在受控环境中进行,法庭环境并不合适。”

“我方可以提供虚拟机环境,确保数据不泄露。”老吴立刻说。

“不必了。”法官抬手制止,“本庭认可该验证方法的公开性和可重复性。原告方如对脚本逻辑有异议,可在庭后书面提出,由本庭委托第三方机构验证。现在,继续。被告方专家,你提到的第二点,关联的排他性,如何解释?”

陈教授这时站了起来。“法官,我是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的陈锋,研究方向包括电子证据。请允许我从证据学角度补充几句。在间接证据的认定中,单一的时间巧合确实证明力弱。但当多个独立的事件,在多个不同的时间点上,均呈现出高度吻合的对应关系,且这种对应关系能够被合理解释为同一个策划行为的不同步骤时,其偶然重合的概率将呈指数级下降。在本案中,涉及监控删除、邮件发送、日志植入、笔迹鉴定安排等多个关键环节,聊天记录中的‘指令’与外部可验证的‘操作’在时间上精准对应,这已经超出了巧合的合理范围,形成了强有力的间接证据链,指向一个共同的故意——即伪造证据。结合被告方已提供的笔迹鉴定报告(证实签名伪造),以及原告方始终无法提供VPN日志、审批记录等反面证据,我方认为,被告方提交的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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