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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努尔哈赤的“七大恨”(第2节)

清河以南、江岸以北,每岁窃踰疆场,肆其攘夺,我遵誓行诛;明负前盟,责我擅杀,拘我广宁使臣纲古里、方吉纳,挟取十人,杀之边境,恨三也。

明越境以兵助叶赫,致我已聘之女,改适蒙古,恨四也。

柴河、三岔、抚安三路,我累世分守疆土之众,耕田艺谷,明不容刈获,遣兵驱逐,恨五也。

边外叶赫,获罪于天,明乃偏信其言,特遣使臣,遗书诟詈,肆行凌侮,恨六也。

昔哈达助叶赫,二次来侵,我自报之,天既授我哈达之人矣,明又党之,挟我以还其国。 已而哈达之人,数被叶赫侵掠。 夫列国之相征伐也,顺天心者胜而存,逆天意者败而亡。 何能使死于兵者更生,得其人者更还乎? 天建大国之君即为天下共主,何独构怨于我国也。 初呼伦诸国,合兵侵我,故天厌呼伦启衅,惟我是眷。 今明助天谴之叶赫,抗天意,倒置是非,妄为剖断,恨七也。 ……”

这篇檄文,与其说是“控诉”,不如说是一篇政治宣言和战争动员令。它将努尔哈赤二十年来统一建州、吞并哈达、辉发、乌拉,与海西女真仅存的叶赫部及明朝的长期矛盾,系统性地归纳为“七大恨”,将自己描绘成被迫反抗、忍无可忍的正义一方,而将明朝定义为背信弃义、欺凌弱小、倒行逆施的邪恶霸权。“七大恨”的核心,是彻底否定明朝对女真地区的“宗主”权威,为努尔哈赤接下来公开、全面对抗明朝,提供了道义和法理上的依据。

“范先生,这檄文,如何?”努尔哈赤放下稿纸,目光炯炯地看着范文程。

范文程抚须沉吟,缓缓道:“贝勒爷此文, 条分缕析, 义正辞严, 将我等二十年来所受之冤屈、 所积之愤懑, 尽数道出。 尤其是将‘天’ 与‘共主’ 之说置于篇末, 暗示明朝无道, 已失天命, 而我建州顺天应人, 此乃画龙点睛之笔。 一旦颁布, 必能激励我八旗将士同仇敌忾, 亦可争取蒙古诸部、 乃至朝鲜国中对明不满者之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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