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知道自己会以什么样的方式离开。也许是在某个秋天的午后,阳光很好,雏菊开得正盛,我笑着对你说“我去给你倒杯水“,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也许是在某个深夜,你睡着之后,我坐在床边看你,看着看着就散了。也许是在某个下雨天,我们共撑一把伞走在巷子里,走到一半,伞的另一边突然空了。
不管是哪种方式,结局都是一样的——我会消失。而你,会留下来。
这是我欠你的。也是我唯一能为你做的事。
让我解释一下。
一百年前,霖城沦陷的那个晚上,我死在了北城墙下面。不是壮烈牺牲——是被流弹击中了腹部,倒在泥水里,周围全是尸体。我活了大概两个小时。那两个小时里,我一直在想一件事——我会不会变成孤魂野鬼。
不是怕。是遗憾。
因为我还有很多事没做完。没来得及跟家里人说最后一句话,没来得及把欠战友的钱还了,没来得及——
没来得及告诉巷子口那个卖花的姑娘,我喜欢她。
不是爱。那时候我还不懂什么是爱。只是每次路过她的摊子,都会多看两眼。她的雏菊总是摆得整整齐齐的,白色的,干净的,在一堆玫瑰和百合中间显得格格不入。就像她一样。
我本来打算打完仗就回来找她。跟她说——
算了。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我死了之后,真的变成了孤魂野鬼。不是传说中的那种——是真的。我能看到这个世界,但世界看不到我。我跟着部队的残部走了三天,看着他们一个个倒下,什么都做不了。那种无力感——
后来我遇到了一个东西。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它。不是鬼,不是神,不是任何一种已知的形态。它告诉我,我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识,但代价是永远无法投胎转世,永远游荡在人间,直到某个条件被满足。
我问什么条件。
它说:“等到有人愿意为你付出等价的执念。“
我问什么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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