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
它说:“一百年。“
我当时觉得这个条件很荒谬。一百年。谁会为一个死了的人等一百年?
但它说:“不是等一个人。是等一个承诺。如果你曾经给过这个世界一个值得被记住的东西,就会有人等。“
我给它看了那块石头。B区17排4号。张泊宁之墓。
它说:“不够。这块石头是你给自己立的。你需要别人给你立的。“
然后它消失了。
我开始在霖城的废墟上游荡。找了很久,很久。几十年。从民国到新中国,从战争到和平,从土路到柏油路。城市变了又变,街道拆了又建,我看着一代又一代的人出生、长大、老去、死去。所有人都有终点,只有我没有。
直到有一天,我路过一条巷子。巷子口有一家花店。花店的招牌上写着两个字——
“念宁“。
我站在门口,站了整整一天。
花店里的那个女孩,长得和一百年前巷子口卖花的姑娘一模一样。不,不是长得像——就是她。同样的眼睛,同样的嘴角,同样的——
她抬头看了我一眼。
不是看穿了我。是那种无意识的、不经意的、像是在看窗外的雨一样的目光。但那一眼,让我站不稳。
我意识到一件事:她不记得我了。
一百年前那个卖花的姑娘,死后转世成了另一个人。她忘记了一切——忘记了霖城的战火,忘记了北城墙下的尸体,忘记了我。她只是一个普通的新时代的女孩,开了一家花店,过着普通的生活。
我应该高兴的。她忘了那些痛苦的事,重新开始,是一件好事。
但我高兴不起来。
因为我想起那个东西说的话——“等到有人愿意为你付出等价的执念“。
她不记得我了。她不会为我付出任何东西。那个条件永远不会被满足。我将永远游荡下去。
然后我做了这辈子最自私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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