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422章 大佬的疯狂反扑(第3节)

他要反诉金盛控股,案由:虚开发票罪、逃税罪、洗钱罪。

他要做的,不是在法律上打赢金兆麟。是在法律上,把金兆麟钉死。

------

刑事自诉状,齐昊尘写了两个小时。

写的时候,他才发现,法律是一门很精确的语言。

和做账一样。每一个数字都要对得上,每一个事实都要有出处,每一句指控都要有对应的法律条文。

齐昊尘把三十一个项目,重新整理了一遍。真实的十一笔,虚开的二十笔。二十笔虚开的,十四张假票,六张作废票。

然后他逐条对应法律条文。

虚开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逃税罪,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洗钱罪,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他把这三条条文,和对应的证据,一一对应起来。

做完这些,他停了一下。

然后他在自诉状的最后,加了一段话:

"被告金盛控股及其法定代表人金兆麟,在五年时间内,通过十二家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五点二亿,逃税六千七百万。同时,通过将两亿资金转移至十二个个人账户,经地下钱庄洗白后转移至境外,涉嫌洗钱。"

"以上事实,均有书证、电子数据、证人证言予以证明。证据清单见附件。"

齐昊尘保存文档,然后把附件打开,把材料A的完整版,附了上去。

三十一个项目,二十张假票和作废票,六千七百万的逃税金额,两亿专项资金的来源和去向。

全部齐备。

他把这份自诉状,命名为"反诉材料"。

然后他靠在椅背上,看着屏幕。

这份材料,此刻还差最后一样东西。

一个递进去的渠道。

齐昊尘想到了陈卫国。

但陈卫国的渠道,是城卫军那条线。城卫军管治安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