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反诉金盛控股,案由:虚开发票罪、逃税罪、洗钱罪。
他要做的,不是在法律上打赢金兆麟。是在法律上,把金兆麟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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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状,齐昊尘写了两个小时。
写的时候,他才发现,法律是一门很精确的语言。
和做账一样。每一个数字都要对得上,每一个事实都要有出处,每一句指控都要有对应的法律条文。
齐昊尘把三十一个项目,重新整理了一遍。真实的十一笔,虚开的二十笔。二十笔虚开的,十四张假票,六张作废票。
然后他逐条对应法律条文。
虚开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逃税罪,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洗钱罪,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他把这三条条文,和对应的证据,一一对应起来。
做完这些,他停了一下。
然后他在自诉状的最后,加了一段话:
"被告金盛控股及其法定代表人金兆麟,在五年时间内,通过十二家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五点二亿,逃税六千七百万。同时,通过将两亿资金转移至十二个个人账户,经地下钱庄洗白后转移至境外,涉嫌洗钱。"
"以上事实,均有书证、电子数据、证人证言予以证明。证据清单见附件。"
齐昊尘保存文档,然后把附件打开,把材料A的完整版,附了上去。
三十一个项目,二十张假票和作废票,六千七百万的逃税金额,两亿专项资金的来源和去向。
全部齐备。
他把这份自诉状,命名为"反诉材料"。
然后他靠在椅背上,看着屏幕。
这份材料,此刻还差最后一样东西。
一个递进去的渠道。
齐昊尘想到了陈卫国。
但陈卫国的渠道,是城卫军那条线。城卫军管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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