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久到民警以为信号断了。
然后是一个老年女性的声音,抖得不成样子:
“十岁那年,爬树摔的……你们,你们是不是找着我们萍萍了?”
上门采血样,去的是女刑警和苏晓棠。
王桂香早早等在楼下,见着人,第一句话是:“要血是吧?抽,随便抽。”
袖子挽起来,胳膊伸得笔直。老太太的胳膊瘦得只剩一层皮,血管细,苏晓棠找了两回才找准。
“疼您说一声。”
“不疼。”王桂香看着针管,眼睛一眨不眨,“闺女,你实话跟我说,比这个血,是不是就能知道,那是不是我们萍萍?”
“是。”
“多久?”
“加急的话,明天。”
老太太点点头,忽然说:“那你们多抽点。”
“啊?”
“多抽点,”她说,“抽得多,是不是就比得准?别到时候差一口血,认错了人。”
苏晓棠低着头封检材,不敢让老太太看见自己的眼睛。
DNA比对连夜做。骨骼提取的检材和母亲血样,第二天出结果:支持亲缘关系。
尸源,确认。
三年前的失踪报案卷宗,从档案室调了出来。卷宗很薄,薄得刺眼。
报案人:母亲王桂香。报案时间:三年前的四月十七日。
处理结果:经调查,阮丽萍系自行离家,不予立案。
依据主要有两条。第一,阮丽萍失踪前和母亲吵过架,起因是母亲反对她当时处的对象。第二——
一张字条。
字条是失踪三天后,“寄”回家里的。没有寄件地址,市内邮戳。上面就两行字:
“妈,我跟他走了,别找我。过几年我想通了自然回来。”
字迹经当年初步辨认,“与阮丽萍笔迹基本相符”。
案子就停在了这两行字上。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