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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红姨只收看得懂的签名(第2节)

人坐回程车。留下不等于直接录用。青川按岗位重新面谈,十一个人不适合酒店夜班,其中六人愿去洗衣房和厨房,五人领取两天食宿与回程费后离开。最终录用四十二人,没有一人向青川支付培训费。

劳务行当天扬言再也不给我们送人。三个月后,它换了一份四页合同回来:工资直接发本人,介绍费由用工方按实际留任人数支付,证件不得扣留,离职只结已发生的住宿与物品损失。红姨仍嫌字小,让他们把工资、收费和离开办法印在第一页。改完后,我们才恢复合作。

这件事让培训楼越来越像一间学校,又不像学校。红姨不教人怎样笑得好看,先教四样:认自己的名字、认工资总额、认扣款项目、认紧急出口。会写字的人签全名,不会写的人可以按手印,但必须由一名与劳务行无关的人把内容读完,再让本人复述。复述不清,手印便不收。

有人问红姨,若一个人始终不识字,是不是永远不能工作。红姨说看懂不等于会读每个字。你可以请人读,可以画自己认得的符号,可以把工资分成看得见的几格;最怕的不是不会写,是别人替你说“你已经懂了”。

月桂那时已经在白鹭四年。

她从当年穿红鞋、背四千六百元假债的姑娘,变成培训楼夜班管理员。新来的年轻人不知道她过去,只知道她每天收三次黑木牌:上班、回楼、请假。牌不代表谁属于酒店,只代表当夜还有谁需要确认安全。她发工资时总把扣款栏先念,即使那一栏写零。

二〇〇二年九月,月桂收到家信,母亲病重,弟弟准备把家里最后一块田租出去。她向红姨请两个月假,后来又改成辞职。白鹭愿意保留岗位,青川酒店也缺楼层主管,她仍决定离开澜城。

我问月桂:“是工资不够,还是这里有人让你不舒服?”

月桂回答:“都不是。我欠苗姐的钱早就没有了,可我留得越久,别人越只记得我是在这里被救出来的。我想回去的时候,名字前面不再带白鹭。”

她没有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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