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反对的是孙茂。
一九九八年海皇宫开业,我曾让十七家店在一个星期五同时关灯。孙茂的旅店里住着已经付钱的客人,他第一个说不能让住客替我们的竞争付代价。我同意他的门灯不灭,车行也照原订单接送。从那以后,他在青川网络里一直是最不合群又最少突然离开的人。自己的小旅店没有挂过股权牌,只接受预订、洗衣、接送和供应服务;后来三家酒店成立客户委员会,他代表外部合作旅店查管理费与统一预订。
短期方案里,三家项目分别增资,本来不需要孙茂批准。可为了补我的现金不足,管理公司准备将三个月管理费下调,释放给酒店;管理费不是只向三家酒店收,系统、培训和预订成本由其他服务客户共同分摊。若不重新划分,孙茂这类小旅店也会通过公共系统承担一部分降费。
他的反对票针对这一项。
投票理由写:假死与退出造成的品牌损失由谁负责尚未核,不能先从公共管理费让利给三家合股酒店;服务客户没有获得新公司股份,也不应替股东增资填现金。
这张票没有骂我欺骗,也没有说赵坤趁火打劫。它只抓一处利益:三家酒店省下的钱,是否有一部分由二十二项服务关系承担。
赵坤看完先问,外部旅店代表凭什么反对股东自己降管理费。黎真把二〇〇四年重签协议翻出来。管理公司独立核算,三家酒店组成客户委员会,员工与外部旅店各有代表;超过预算的结余返客户,任何改变统一系统成本分摊的方案需要客户委员会审核。孙茂不能阻止我少收自己的利润,却能阻止我把本应由酒店承担的系统成本转给普通客户。
“那就只降三家酒店对应的利润。”赵坤说。
会计已经算过。管理费三成用于预订、培训、工资与系统等共同成本,两成用于酒店专属管理,剩余才是管理公司利润与风险准备。若只放弃利润,三个月能释放二十余万元,不是原方案写的六十万。差额来自把公共固定成本暂时摊给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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