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冒名仍无证据。和解摘要把两面都写,不让一句“异常即停”变成免责,也不把客户写成命令所有细节。
陈克南还提供那年工作日报。八月十八日写“窗口拒、合同控制有效”;八月二十七日写“身份核验与回拨控制有效,未完成变更”。他当时把两次失败当成果向客户收费。客户确实为发现漏洞付钱,青川却没有同意成为测试对象。
“你赚了多少?”我问。
项目总费用折合五万余元,他个人承包收入两万多,另有差旅。不是吞掉九千二百万的暴利。金额越小,越显出很多风险不是被巨额诱惑驱动,只是职业人想交一份比纸面问询更有价值的报告。
调解分担因此不按他收入封顶。损失、资料与监督各自承担,保险介入。陈克南不能说只赚两万便最多赔两万,合原也不能说未指示具体动作便一分不付。责任看控制和行为,不看谁最后赚得最多。
签字以后,中立会计让各方检查空白页和附件数。陈克南律师发现一页中文译文把“未纠正误认”写成“主动冒认”,与约定不同。白敏认为事实就是冒认,不愿改;律师坚持法律表述须准确。双方回到现场问答:第一次未纠正,第二次在询问下点头并提交负责人材料。最终不用一个概括词,写两次具体动作。
白敏签见证摘要,不签放弃权利。她的单位与个人损失另按已知范围处理。年轻经办只签辨认和自己执行,不替东衡公司同意赔偿。每个人签自己的那一页。
没有中文业务名,没有B.L.,没有“贺先生”。签名页旁列证件、当期律师和两次动作日期。蓝皮扫描副本、裁切打印、私人存储与传输介质按清单删除或移交;独立技术人员只核对应目录,不搜他无关客户资料。无法证明的旧备份风险写明,不宣称世界上再无一张。
陈克南付的钱不多到让他倾家,也不小到只是道歉。他的公司保险承担一部分,个人承担一部分。合原与东衡分别付自己的份额。钱进公司和个人不同账户,律师费、取证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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