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睁眼,头顶是蚊帐。
发黄的蚊帐,顶上一块方方正正的补丁,针脚很密——那是母亲的手艺。蚊帐外一点微光,天还没亮透。竹子席凉丝丝地贴着后背,竹片被人睡得发亮,有一股淡淡的、混着汗味的竹子清香。
公鸡在叫。第二遍。
灶间传来风箱的声音,呼——嗒,呼——嗒,节奏很稳,还有柴火的噼啪声,和一样铁器碰锅沿的轻响。稀饭的香味顺着门缝钻进来,混着一点咸菜的酸。
陶爱民躺着,一动不动。
他先动了动手指。手指很灵活,不疼。他又动了动脚趾。脚趾也在。左脚的五根脚趾,一根不少,一样长长地、完完整整地都在。
那只脚在三个月前刚被截掉第三根脚趾。
他慢慢地、慢慢地抬起自己的右手,举到眼前。晨光里,那是一只十八岁的手:骨节还没长开,虎口有薄茧,是握笔和割稻子磨出来的。没有老年斑,没有针眼,没有输液留下的淤青。
他盯着这只手看了很久,然后伸出手,狠狠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
疼。
很清晰的、火辣辣的、年轻人才有的那种疼。
他猛地坐起来,一把掀开蚊帐。三斗桌,竹椅子,墙上钉着一本挂历——1990年,6月,画的是一塘荷花。桌角压着一张纸,白底红字,边角很新。
准考证。
姓名:陶爱民。考点:清源县红旗中学。考试时间:1990年6月7日至9日。
今天是6月6日。
高考,明天开始。
陶爱民坐在竹子席上,把那张准考证拿起来,看了很久。他的手在抖。纸上的铅字在晨光里一点点清晰起来,像什么东西从很深的水底浮上来。他张了张嘴,没发出声音,然后弯下腰,把脸埋进枕头里。
枕头是荞麦皮的,母亲的手艺,枕套上有皂角的味。
他在那股皂角味里躺了十分钟。十分钟里,他清清楚楚地听见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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