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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腹官印(第1节)

唐朝时,有个叫李琮cóng的官员,曾经在湖南当观察使。

当地有个渔民从河中打捞上来了一条鲤鱼,足有几尺长,贡献给他。

李琮就吩咐家里的厨子去给炖了。

厨子将鲤鱼的肚子剖开后,竟然在里面发现的一方官印,上面用篆书刻着“衡山县印”。

李琮拿过那印信看了之后确定那是朝廷颁发的正规官印,大为惊异。

他当即就叫来了文书官吏,让他拿来衡山县最近递交上来的各种文书查看。

打开几卷一看,发现这些文件上竟然该有官印,篆书的笔画也很分明,于是就找了个借口叫来了衡山县的县令,并通知他一定要带着官印前来!

不久衡山县令就到了,李琮要过来他的官印一看,果然是新刻的。

于是他就屏退了堂上其他的官吏仆人,质问县令究竟是怎么回事?

县令赶紧就趴在地上承认了罪责:“下官不慎,原来的官印被恶人给偷走了,丢失官印是砍头大罪,小人和属下的官吏害怕被斩,所以就偷偷的找来了工匠,又仿造了一方新印!现在您知道了,只有等死的份儿了!”

李琮低头沉思了片刻,觉得这县令可怜,于是就将这件事给隐瞒了过去,将他拿来的仿造印信当面摔碎。

县令更是惊恐万分,转而又见李琮从桌案上的盒子了拿出了一方印信,递给了县令。

县令战战兢兢的跪在到了近前接过去,低头一看,竟然是自己官印,惊异万分!

李琮做了个虚的手势,说:“拿回去,切勿对其他人讲!”

县令赶紧磕头拜谢,这才喜笑颜开的抱着官印走了。

这件事除了李琮家的厨子,再没有第四个人知道。

究竟这官印是如何跑到鲤鱼肚子里的,也无从得知!

【原文】李琮为湖南观察使。渔者献鲤鱼一头,长数尺,琮命家人烹之。鱼腹得印一面,文曰“衡山县印”。琮令厅吏索衡山县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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