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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女妾跳楼明志(第1节)

我在闽中督学时,听院吏讲过这样一件事:

雍正年间,此地学使有一位姬妾从楼上落下摔死,没有听说其他原因,都以为是偶然失足所致。

过了一段时间,有人泄露了事情**。

据说此妾本是山东人,十四、五岁时嫁给一个贫家子。

嫁后几个月中,夫妇感情很好,形影不离。

恰值当时出现荒年,无法生活,她的婆婆就将她卖给专门买卖妇女的人贩子。

她与其夫相抱,啼泣了一夜,最后在臂膀上咬出齿痕作纪念标志而分别。

她的丈夫放心不下,沿途讨饭,兼程赶上买走她的人贩子,偷偷跟随着到了京城。

一路上常在她坐的车上看到她,但因年幼胆小,怕受到呵斥责骂,不敢挨近,只是相互看着挥泪而已。

其后,她被送刭官衙中承办发堂择配和看管的官媒女役家中,其丈夫还常常在门边等候,偶然见了一面,彼此相约都不要萌死志,希望将来****,总有再聚首的时候。

后来她的丈夫听说她被学使纳为姬妾,就投身学使的幕僚手下为仆人,一同到了闽中。

但他们两人内外隔绝,无法通音讯,其妇也不知道。

有一天,这男人因病死了,其妇听婢女们说起他的姓名、籍贯、形貌和年龄,这才知道。

她当时正坐在笔捧楼上,听后凝立了许久,忽然对众人详细诉说了事情始未,大哭几声,奋身跳下楼而死。

学使对此很忌讳,不让讲它,所以这件事没有传扬**。

但是,这事其实没有什么可忌讳的。

大抵女子殉夫而死,有两种情况:一是为了坚持纲常礼教,宁死不受污辱。这是以礼教为原则的人。另一是忍辱偷生,苟延生命,希望与所爱之人破镜重圆,到了完全绝望的形势,这才一死以表明心志。

这是用情感维系生命的人。

这里所叙的这个女子,不死于人贩子之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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