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高位重,家底也不太干净。若只管被动挨打,迟早也招架不住。所以官要做的稳,必须去除那些绊脚石和反对者。
严嵩是一个贪钱爱财的人,黩货嗜利”,贪婪成癖。时论贪污大臣“皆首嵩”。严嵩任礼部尚书时,礼部选译字生,嵩“即要货赂”。(《明史纪事本末》),到后来更是“不肖者奔走其门,筐筐相望于道。”,里面包括商人,官吏,甚至王公。这也因此成了言官们的靶子。弹劾奏章纷纷而来,但是,“嵩每被论,亟归诚于帝,事辄已”。在皇帝看来,贪财不过是小节,“作风问题”而已,丝毫不影响对其的依仗。有时候风声太紧,严嵩自动请辞,皇帝也不允。“此言已尽,但尽心翼赞,以副简任,不必复辞。”(《明史纪事本末》)
有了这个保证之后,严嵩知道“帝英察自信,果刑戮,颇护己短”,遂不动声色逐步展开打击异己的工作,“嵩以故得因事激帝怒,戕害人以成其私”,这有点类似今天的“打小报告”,比上奏章更直接,更见效,而且不露痕迹。严嵩通常的做法是“欲有所救解,嵩必顺帝意痛诋之,而婉曲解释以中帝所不忍。即欲排陷者,必先称其忠,而以微言中之,或触帝所耻与讳。以是移帝喜怒,往往不失。”(《明史列传196》)
就这样,“张经、李天宠、王忬之死,嵩皆有力焉。前后劾嵩、世蕃者,谢瑜、叶经、童汉臣、赵锦、王宗茂、何维柏、王晔、陈垲、厉汝进、沈练、徐学诗、杨继盛、周鈇、吴时来、张翀、董传策皆被谴。经、炼用他过置之死,继盛附张经疏尾杀之。”杀人谁都会,但各有巧妙不同,严嵩做到了“他所不悦,假迁除考察以斥者甚众,皆未尝有迹也”(《明史列传196》)。此等权术手腕,实在高明。
五、扶植势力
有道是“众人拾材火焰高”,在内争倾轧中巩固相维持权位,能长年屹立不倒,必须有一个掌握实权,覆盖朝野的亲信班子。且严嵩年事渐高,精力不济。儿子世番“颇通国典,晓畅时务”,常代其行事,也颇得世宗赏识。与此同时,严嵩“遍引私人居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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