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用触屏选中这个控件’、‘然后点击确认键打开下拉列表’、‘再选好具体选项点确定’。如果手机屏幕小,或者某个网页上这个控件面积比较小,对于手指头太粗的用户简直是灾难。
而苹果因为只有一个‘一键退到桌面’的物理按键,所以他们只能在浏览器上进行优化——比如浏览器开发者需要用一个复杂地批处理手段,‘把所有网页上的下拉式选项菜单’控件,用某种转换算法转换为一个自动弹出的直接滚动列表,然后用户只要两下点击:第一下弹出滚动条、第二下选中滚动条,就完成了全部操作。”
苹果之前的传统手机,完成同样的操作,点两下机械按键,再点两下屏幕,一共4个操作动作。到了苹果这里,简化成了只点两下屏幕——于是,两下机械按键的冗余操作被省掉了。
在坐的很多技术宅,一开始只是在试用之后隐隐约约觉得iphone确实比此前的手机“简洁”,但是却说不出个量化分析的所以然来。被叶维伦如此敏锐地一总结,大家顿时就恍然大悟。
一个成功流行的产品,需要具备的一个要素便是:尽量把你的用户培养成傻瓜。因为如果你的用户被宠成傻瓜之后,他们就学不会如何去使用你竞争对手的那些“需要一定的知识才会用”的东西了。
顾莫杰对此是最有感触的。因为他重生之初了解到的世界第一法则,就是:当机器越来越先进,对操作机器的人的技能要求就会越来越低。
很显然,苹果在这方面做到了。
冯国荣是圈内人,他第一时间看到了这么做的难处和弊端,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嘶……可是这……这对做浏览器的软件开发商得多坑呐?别人之所以不能把浏览器操作做便捷,是因为考虑到兼容性——一套浏览器软件要在大部分手机上使用,就不可能极尽贴合某一款具体手机的系统。
就用iphone这个例子,为iphone定制的浏览器在纯触屏版手机上确实表现很好,但是如果移植到多按键直板机上就会有问题。如果移植到翻盖机上的话,那就根本不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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