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大

中

小

第四百六十四章 劳资双方的博弈(第3节)

菲收购版权也是不想产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但现在麻烦出现了,斯坦顿工作室的影片完全可以不按照自传走,而是变成依据事实改编。

至于其中的度,他的律师罗伯特对娱乐法研究极深,像往常那样继续担任未来剧组的法律顾问,自然会尽可能的避免雷区。

既然打定主意要推进这个项目,墨菲也让罗伯特提前做了针对性的预案,这方面主要是针对乔丹-贝尔福特可能会带来的麻烦。

在美国的司法实践中,当事人找制片公司麻烦无非就是那些固定的套路。

首先是诽谤罪,改编电影虚构或不当使用了对当事人产生负面作用的情节,如婚外情、吸毒等,使得当事人感到自身名誉、社会地位受损,便构成诽谤罪。

其次是*权,为了使故事内容更加丰满,也为了吸引观众,改编电影通常会加入许多当事人不为人知的信息,如果未经当事人同意公开了其不愿公开的信息,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则构成侵犯公民个人的*权。

墨菲在编写剧本时,就尽可能的躲开这些雷区,如果乔丹-贝尔福特真的做些什么,也不会坐以待毙,就像总有人跳出来说大卖影片侵犯自己的版权一样,好莱坞在这方面也有系统的举措。

诽谤指控针对的是虚构的情节,真实事实显然是对诽谤的抗辩,美国宪法给予‘真实的言论’以特权保护,只要证明电影中的情节是真实的,即可豁免诽谤责任。

以言论自由实现*豁免,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对言论自由做出了规定,电影作为一种表达言论的方式,自然受到其保护,如果一部电影使用的素材源自公共记录,如新闻报道、公开信息、官方登记信息等,其创作就不受到约束。

还有,如果一部影片能拿到报道某件事的记者的授权,同样具有合法的版权。

这些足够罗伯特这个经验丰富的律师做出合适的安排了。

乔丹-贝尔福特的登门,无疑意味着墨菲与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的谈判正式破裂。

在好莱坞,如果原作者强烈要求的话,很多导演愿意做出让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