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测力计一样。
当然如果是拥有恶魔果实的人,道力就算不达到五十,也可以过关。
力是力学中的基本概念之一,是使物体获得加速度或形变的外因。在动力学中它等于物体的质量与加速度的乘积。
力的概念形成简史推拉物体时,可以直觉意识到“力”的模糊概念。被推拉的物体发生运动以及物体滑行时,由于摩擦而逐渐变慢,最后停止下来,都反映了力的作用。中国古代文献《墨经》就把这个概念总结为“力,形之所由奋也。”就是说,力是使物体奋起运动的原因。所以,力是那样自然地反映到人的意识中来的。但是人们从直觉意识到“力”的概念到获得“力”的严格科学定义,却经历了长期的斗争。
在西方,力的概念在物理科学中提出以前。首先在哲学中发生争论。古希蜡的宇宙论学派的泰勒斯等人认为自然是有生命的,象人体一样是自己运动的活的组织。在这种哲学思想指导下,不会产生运动的起源命题,也没有“力”的概念。后来帕门尼德从逻辑推理提出了运动并不存在的观点。他的反对者提出了运动的源泉是“力”来证明运动是存在的。这样就意味着承认了“力是因,运动是果”的原始的因果论观点。
柏拉图的力的概念基本上是非物质的,他认为自然之所以赋予运动的本性,完全因为有一个不朽的活着的精灵。自然间的所有力的最后源泉是隐藏着的世界灵魂,它才是一切物理活动的根源。当然,这种形而上学的观点很难用来解释象万有引力所产生的那种运动。
在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力被看作是从一个物体发射到另一物体中去的。这种发射的力本身不是物质,而是一种“形式”,是依赖于物质而存在的。根据这种力的概念,其作用只限于相互接触的物体;只有通过推或拉,才能相互影响作用。亚里士多德的这种力的概念完全否定了彼此不接触而通过远距作用的力的存在。于是只能假设行星自我发力驱使自己运动;恒星自己也是有生命的。但亚里士多德首先提出了所谓“运动定律”,认为运动物体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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