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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六百二十二章 罪与罚(第5节)

了违法者的利益,而对于受害者遭受的侵害,却往往无法给于足够的重视……

当然,给于所有人以人权和利益,本身是法律所应该追求的公平和公正……

但是,这种公平和公正,却是有前提的!

前提就是,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人的人,都必须完完全全的遵守秩序,或者说,秩序能够覆盖到这个一个国家每一个阴暗角落的时候,只有当秩序足够强大的时候,那么法律才能够同时兼顾够犯罪者和受害者双方的所有权益……

而在此之前,如果法律无法真正完全保障受害者的利益的情况下,如果还要去兼顾对于犯罪者的保护,那么无疑就是一件本末倒置的事情了……

而在王宇看起来,犯罪者就是犯罪者,犯罪者是不需要去用年龄进行区分的,犯罪就是犯罪,无知者不罪,本身就是一条谬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无知本身就是一种罪!

罪与恶,最根本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就是,恶类似于是一种天灾,本身是无法被追究责任的……

但是罪却不同!

罪往往是一件能够被追究责任的事情!

而这也就是秩序的根本所在!

有罪必罚!

违法必究!

如果说有善不赏,仅仅只是单纯意义上的助长了社会上的冷漠风气的话……

那么有罪不罚,则可以说是彻底在动用秩序的根基所在!

是的,根基!

罪与罚,本身是一种平衡的体系!

如果是犯罪是一种对于秩序的破坏的话,那么针对于犯罪源头的惩罚,则是一种对于秩序的修补……

一罪一罚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彼此之间的互补……

而如果有罪不罚,那么秩序之上的窟窿就会越变越大,直到无法被修补,最终彻底的崩坏!

而现在社会上,因为人际关系的原因,经常导致有罪不罚,成为一种主流状态……

比如说,像是幼儿园频频爆发出来的虐待儿童的事件,最终往往都是不了了之收场,甚至一些做出虐待儿童行为的老师,最终还能够堂而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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