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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面之所向,行之所达,道!(第3节)

的法则与伟大。哈哈!

道于不同地方,有其不可言说之本体、超出物外之概念,亦有可论之“道”。尽管道的本质不可言传,但都在言说道,道不可道本身也是在描述道,实际上不是在说道的本质,而是言说道的存在。

正即是道的本质虽然无法具体描述,但其存在是可言的,但也止於祂是存在的而无法进一步言说而已。这与西方存在哲学思想的存在先於本质异曲同工之妙。

《道德经》: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人的法则在地,地的法则在天,天的法则在道,唯道的法则是自在本源的。

道字本身的字形也表明道在万物中。《说文解字》:道,从,从首,谓长行,首:谓面之所向,行之所达。

所谓面之所向,行之所达,意即面向哪里,道在哪里;走到哪里,道在哪里。”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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