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1376章 分权相制(第2节)

使它回归本来面目,只作为事务机构存在。其的机构和事务经过几次调整,早已成熟,保持现状即可,并不需要做出大幅度的调整。仍以左右两相分领尚书省,设参知政事协助两相工作。

不过为了体现中书门下省是国家最高行政机构,尚书省左、右两相的品级,赵昺将其下调为从一品或是正二品,而六部尚书也相应调整为从二品和正三品。

监督机构自然是御史台。这个机构也是早就有的,只需做出局部调整,赵昺恢复以御史大夫为主官的传统。过去中唐之後,御史大夫多缺,仅作加官用,御史中丞为实际上的主官。且御史也是为寄禄官,不理御史台事,监察事务实际由门下省给事中、拾遗等官充任。

此次,赵昺改制对御史台的权力进行了加强,保留了台院、谏院、殿院和察院的设置,又将大理寺归于其管理。如此一来其真正做到了上可对皇帝的错误进行指正,中可对百官进行监察,下可对地方胥吏都能进行督查和惩处,且能刑狱案件进行复核,从而实现了对权力的全方位监督。

至于武装力量当然不能够由行政机构插手,赵昺依然保留了枢密院,以免重蹈前人的覆辙。当初在中书门下体制建立以后,三省机构依然存在,且三省出入命令的分工在形式上更趋严密和完善。但三省与宰相分离,使中书门下成为宰相府署,独立于三省机构之上。

在这种体制下,中书门下直接指挥诸使、诸郡、诸军执行政令,宰相对于行政事务的干预越来越强,甚至直接下行过去由尚书六部处理的事务。宰相与君主的联系更多的作为“参总庶务”的政务官,而不再是“坐而论道”的咨询者。

这是称得上是君相关系和国家权力运作方式的重大转变。而宋前期,也是实施宰相主管民政,枢密使主管军政,三司使主管财政。而神宗官制改革后,宰相实际兼管财政。南渡后,宰相又兼任枢密使,兼管军政。这样宰相再次握有民政、财政和军政的大权。

赵昺为此还进行了下一步安排,他保留了皇帝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