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我们不派官员?那由谁来管治上党郡?”戏志才与荀文若都一脸不解。
“自治!”刘易神情一整,认真的道:“让他们民族自治。”
“自治?这个……具体的如何?”
自治这个词,对于戏志才他们来说,还是挺陌生的。按大汉惯例,对于有小数民族的地方,或者是大部份都是小数民族的地方,大汉会对其严格的掌控,在当地设置官府,派出军队镇守,朝廷派出官员,管治他们。比如,常设的有什么护乌桓都尉、护匈奴都尉等等,意思就是打着保护他们的名义,在他们的地方设立官府对他实行实质情的管治。
不过,从实际来看,这些护什么的官府,对那些小数民族的掌控是没有什么效果的。因为,除了汉廷所设的官府之外,小数民族内部,还是以他们的部族家庭式的族群存在生活,那些小数民族,他们始终都是听族长的,并且,因为汉人官府的存在,无形让一般的小数部族,会受到汉人官府、部族上层族长长老的双层压迫剥削,使他们对汉人官府产生一种仇视。这也使得汉人官府在小数民族地方,显得可有可无,对小数民族的掌控没有一点效果。
刘易想了想道:“自治,其实,就是让这些小数部族,自己治理自己的民政方面的事务。但是这个自治,是有条件的,要在我们的大汉的基本国法的规定之内。他们这些小数民族可以保留他们的一些行为风俗习惯及生活方式。在军事上,要听从我们新汉朝的调遣,从本质上,他们要从心里认同我们大汉的统治,要从骨子里认同他们是属于我们新汉朝的子民,我们大汉,可以不分人种的三等,可以给予他们公平的大汉子民的待遇,亦可以不要求他们抛宗背祖,不会强制性的要他们以汉人自居。但他们必须要承认他们是华夏民族。永远不能仇视汉人,与我们汉人和平相处,在保留他们一定的风俗习惯、生活方式的基础上,他们要尽量的吸收我们汉人的优秀的生活方式及文化。慢慢的,让他们与我们汉人同化。最终成为一体。”
刘易说完后,顿了顿。等戏志才他们消化一下自己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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