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七百七十六章 各法制定(第5节)

反正,一般的百姓,就得要耕作,不能闲着。之前也提到过,在洛阳没有流浪汉,如果有,早就被抓去做劳役了。而一般的地方土豪及世族豪门的人,哪怕是他们的家主,也都要劳动。只不过,他们的劳动,是脑力劳动,可能是经营着什么的生意,可能是主持着一个若大的大家庭的生计,这个也是在劳动。

这里,说到劳动法,其实也就牵涉到了土地法。按理说,大汉朝廷,将所有的土地都收归国有,肯定会遭受到那些世族豪门的群起反对的。但是,为何他们都能接受得了这样的土地法呢?那就是再牵涉到了商业法的关系。那些世族豪门能够将他们的土地拿出来让大汉朝廷来分配给一般的百姓,是因为大汉朝廷也重商业的关系,并且,由朝廷官方做出了例子,让那些世族豪门都看到了其中的利润。让他们明白到,与其死守着土地不放,与新汉朝作对,还不如让出土地,然后跟大汉朝廷官方合作,发展工商业,如此,让他们的家族所获得的财富更加的丰硕。

不过,这样一来,不可避免的会在不久的将来,大汉将会出现许多富可敌国的世家商家。那又将要如何限制这些世家商家对大汉朝廷的影响呢?

这个,就有财产法。刘易很无耻的规定,国家给予了大汉子民一切,所有大汉子民,只是拥有使用权,他们所产生的财富,都在这个大汉国家范畴之内。当国家有需要的时候,就可以征用,包括了田地及他们的财产。虽然,也有明确规定,大汉朝廷,不能与任何的藉口去侵占大汉子民的私有财产,但是,他们的财产得要向官府报备。所谓国家有需要的时候,是指大汉出现什么的天灾**的时候,他们就得要先为国家的繁荣稳定着想,募捐一部份钱财来振灾。这个,是他们的责任与义务。维持大汉的繁荣稳定,并非仅仅只是大汉朝廷的责任与义务,而是每一个大汉子民应该担当的责任与义务。

另外,财产法规定,大汉任何家庭,每一个家庭成员都有权继承其家财产,由其家主分配给后人家财的份额,但如果家主没有遗令,那么,将会由其直系亲属钧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5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