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多的限制。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整部婚姻法,看似处处都为了女性着想,处处都是在维护女性。但其实不然,因为刘易不可能在现在的时候提出男女平等的规定。尽管刘易有意识这样去做,很想将所有的大汉女人都解放出来,但是,刘易知道。国情上不允许刘易这样做的。弄出这部婚姻法,就算是内阁的一些阁老成员,都有些抗拒,不能理解。要不是刘易在他们当中有着绝对的权威。想要推行这部婚姻法怕还真的不容易。
在大汉的女子,还没有完全摆脱思想及其经济上对男人的依赖,还没能真正的能够扛起半壁江山的时候,那是休想得到真正的男女平等。何况,这个世上,哪怕是后现代。也没有绝对意义上的平等。所谓的平等,是建立在能力及贡献上来说的。如果一个完全是靠依赖自己的丈夫而生存的女人,对家庭没有哪怕一点贡献的女人,她又凭什么能获得别人对她的尊重及平等的对待?
所以,大汉颁发实施的婚姻法,看似是保护女性,让她们获得了一定的权利及保护。但是,却也等于是给大汉的女人定了性,她们始终都是在男人主导的社会当中处于一个附从的地位。同时,也鞭策着大汉的女人,要想获得一定的社会地位,还得要她们自己去争取,去努力。
因为有了这样的婚姻法,如果她们还不能萌芽争取平等社会自由及地位的思想,那么刘易就算是做再多也没有用。
另外,也着重说一下劳动法以及财产法。
对于现在的大汉国情来说,劳动法是非常重要的。
因为,以现在的大汉国情来说,是没有失业可说的。只要有手有脚,就得要劳动。因为,相对于后世来说,现在的大汉人口实在是太少了,整个大汉都算得上是处于一个地广人稀的情况。现在新的大汉,打破了大汉土地被那些地方土豪,被那些世族豪门所垄断土地情况。无数的田地,等着大汉百姓去开恳耕种。所以,大汉的劳动法规定,只要是大汉子民,都得要劳动。而这个劳动,也分为体力劳动及脑力劳动。另外,还细分有经营类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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