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只要她意识到宋焰在等她。
她就会回去找他。
只是,很多个第二天之后,她都没回来。
渐渐,一年一年,房价开始疯长,房租跟着一次次翻倍。而他也一步步升职,压在肩头的重担才一点点卸下。
但由于前期借过高利息民贷,他三年前才陆陆续续还清欠账。
好在那时,房租已超过贷款额数倍,终于能余钱了,也能研究装修了,让舅舅帮忙设计和打造家具。
他天天翻书,研究说紫色促进睡眠,蓝色叫人安静,绿色适合厨房,黄色促进食欲。
花草树木也都了解一番,香味不能太浓,不能招虫,花期则最好把一年四季都凑进去。
而如今,房子已干干净净到期。
家具都是舅舅帮忙,刨去装修的少部分钱,剩余也只有三十多万,一大半买了戒指,余下按揭了一辆车。
他目前的工资应付车贷已是绰绰有余。
不舍得她在高峰期排队等出租,更不舍得她挤地铁,提前预支送她上下班的幸福,未尝不可。
至于为什么一定要买白色宝马。
因为八月那个雨夜,他救起来就是那辆车。
而她忘了。
她以为那天他是去救一个普通市民,以为那是他第一次见到她的车。
她忘了。
在最初,五芳街起火那天,她的车堵着消防通道时,他就记住了她的车牌。
那个暴雨夜,支撑着他咬碎了牙也要把车推上去的信念,不过是因为他知道车里的人是她。
他的女人啊,生活记性不太好。
不过,不要紧。
等老了,再告诉她,也会是个惊喜。
等到白发苍苍了,坐在院子里晒太阳的时候,再告诉她:
老伴,那辆白色宝马,你真的想不起来了?
给你一个提示,消防通道啊。
那时候她会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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