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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索要好处(第3节)

2A与F-35A。

显然,白象向洛马公司发出招标书,就是要让伊万国知道,如果T-50完蛋了,那么白象与伊万国的关系也差不多到头了。

此举产生了一些效果,即伊万国总统多次表示,无论存在多大的困难,T-50项目都会按时完成,不会再次拖延。只是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就算能完成,白象也要在三年之后才能获得第一批战斗机,而且采购价格肯定会高得吓人。根据克雷格掌握的情报,单价很有可能超过三亿绿币。

果真如此,那么采购F-22A反到更加划算。

至于出售F-22A,原则上没什么问题,毕竟白象算得上是花旗的友好国家,而且与花旗没有利益冲突。

问题出在价格,以及采购方式上。

在与洛马公司的谈判中,白象坚持要在本土制造F-22A,而且国产化比例要超过百分之八十。这就意味着,除了发动机与雷达等主要航电设备之外,其他的所有零部件都要在白象生产。虽然在谈判当中,白象也表示,可以采购一批整机,但是数量不会太多,最多不超过三十六架,而且采购整机的主要目的是让部队提前熟悉与掌握新式战斗机,为将来的大批量装备打下基础。至于采购价格,白象开价极低,即不包括配套弹药在内的整机采购价格不得超过两亿绿币,而包括生产线在内的,不少于三百架的组装生产授权不高于三百亿绿币,合同总价格必须控制在三百五十亿绿币之内。按照这个标准,即便把采购发动机、雷达等白象无法自产的设备全都算上,白象只需付出不到六百亿绿币就能获得三百多架F-22A,单价甚至比花旗空军都要低。

显然,别说花旗当局,连洛马公司都不会答应这样的条件。

此外,扶桑参与了F-22A的恢复生产,占有半数股权,因此是否授权给白象生产,以及用多少价格出售生产许可,扶桑有否决权。价格合理的话,扶桑不会反对,而明显是赚不到钱的买卖,扶桑自然不会答应。

不止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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