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军事制度
卫所制度是明太祖朱元璋创立的一项新的军事制度,它是以都司为地方最高军事领导机构,率领所属卫所隶于中央五军都督府,并听命于兵部。好书记得一定要分享哟,快去分享醉书楼小说网www.zslxsw.\\com吧
朱元璋建国之后为了强化中央集权,对中央军政机构做了重大调整。当初,朱元璋建统军元帅府,不久改为大都督府,统领全国卫所军。洪武十三年138o,分大都督府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全国卫所遂分隶于五军都督府。每府设左、右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从一品都督佥事,正二品。掾属有经历司经历从五品都事从七品。都督府为最高军事机构,掌军旅之事,各领其在京卫所及在外都司卫所,以达于兵部。“凡武职,世官流官,土官袭替,优养、优给,所属上之府,移兵部请选。既选移府以下之都司、卫所。领官听吏部选授,给由亦如之。凡武官诰敕、俸粮、水6步骑操练、官舍旗役并试、军情声息、军伍勾补、边腹地图、文册、屯种、器械、舟车、薪苇之事,并移所司综理之。”
与都督府相配合的军事机关是兵部,设兵部尚书一人,正二品左右侍郎一人,正三品。掾属有司务厅、司务二人,从九品。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二人,正六品。兵部尚书主持兵部工作,侍郎辅佐。武选清吏司分掌武官升调、袭替、优给、诰敕、功赏之事。职方清吏司分掌舆图、军制、城隍、镇戍、营操、武举、巡逻关津、征讨之事。车驾清吏司分掌卤薄、仪仗、侍卫驿传、厩牧之事。武库清吏司分掌戎器、符勘、尺籍、武学、薪隶之事。洪武元年1368设置兵部时,它是中书省六个部的一个部,洪武十三年中书省及丞相制度被废除,兵部与其它五部一起升格,直属皇帝统制。
地方上朱元璋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废除行省制度,改由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提刑按察使司简称按察司,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分掌一省行政、司法、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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