态下也难以持久,因此改是必须的,可如何改却是一个大问题,别具一格自是也可以,但面对祖宗规矩他没这个勇气继续挑战,种种想法在他在脑海里犹豫了不少日子,直到半个月前与郑和船上一聚算是找到了一个平衡点,既能对眼下市舶司的陋习做出改变,又不能背上坏祖宗规矩的罪名,可以说是一举两得的法子。好书记得一定要分享哟,快去分享醉书楼小说网www.zslxsw.\\com吧
与其说是改变的法子,不如对大明的市舶司进行梳理罢了,郑和临走是给的是前朝的一本港口贸易律法,名为广州市舶司条,这是宋神宗元丰三年颁布实施的一项重要港口管理法律,这部律法的好处,它十分朝前,即便是六年后的今天用起来也不过时,非但如此他所颁布的内容更是让后人惊喜,用在明代这个时代最好不过了,比起明朝海上贸易吏律令混乱。港口开市贸易,依靠的只是一些灵活掌握的临时政策,经常朝令夕改。法律如此不健全,也就有了多如牛毛的敲诈勒索,官府收不上钱,全便宜了地方贪官,这种局面下,使得不少心思活络的商人开始掏空了心思逃避海上税收了,他们一次又一次的花了大把的银子,与大明的官员勾结上,利用官员的庇护,对同行或其他商业进行打压,敲诈勒索从而达到欺行霸市的目的,更让人恨得牙痒痒的时候,官员不顾朝廷律法,颁布各种贸易禁令,而赚钱的货物,说取缔就取缔,从而形成了一家独大的局面,朝廷对此一无所知,即便是不少普通商家为了不满,联合不少商家上了奏折,可不是无人过问,便是被官员给压了下来,久而久之局面便变得不可收拾了,许多官商勾结垄断,变得很方便很容易,而普通商人难以立足,为了活下去,他们不得不走上与官家,海盗勾结的道路,这样一来,好处全都落入了大商人,官员的腰包,朝廷能从海上贸易所带的好处少得可怜了,即便是后来张居正时代,也看不到如何的成果。到了后来的万历时代,更是离谱,千百商人在税使的威逼下,或“弃家逃窜”,或“立见倾荡丧身”。许多繁华的城市,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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