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犯人时,狱卒簪花。
《宋史》卷六十五“(绍兴)郡狱有诬服孝妇杀姑,妇不能自明,属行刑者插髻上华于石隙,曰生则可以验我冤。”
《梦梁录》卷五“通事舍人接赦宣读,大理寺帅漕两司等处,以见禁杖罪之囚,衣褐衣,荷花枷,以狱卒簪花跪伏门下,传旨释放。”
簪花风俗在宋代,达到鼎盛。簪花风俗在官场非常流行,而且已经制度化、礼仪化,并在正史中有记载。
“绍兴十三年三月三日,诏宴殿陈设止用绯、黄二色,不用文绣,令有司遵守,更不制造。”
“须臾传旨追班,再坐后筵,赐宰臣百官及卫士殿侍等花,各依品味簪花。上易黄袍小帽儿,驾出再坐,亦簪数朵小罗帛花帽上。”
《铁围山丛谈》卷六“元丰中神宗尝幸金明池,是日洛阳适进姚黄一朵,花面盈尺有二寸,遂却宫花不御,乃独簪姚黄以归。”
牡丹已开,皇帝游幸皇宫附近的金明池簪的是宫花(绢帛做的假花)。但皇帝更喜欢一尺多大的真牡丹,姚黄因其色与形是被认为只有皇帝才能簪戴的花。但是也有不簪花的时候。
检《会要》“嘉定四年十月十九日,降旨遇大朝会、圣节大宴,及恭谢回銮,主上不簪花。”
中兴以后,宋皇为了笼络人心,把许多原本只在官僚最上层才能被使用的东西,也逐渐向官场的下层延伸,簪花就是其中一种。但所簪之花的种类,根据官员品阶高低和官职的不同,而分等和类。
《宋史》卷一百五十三“大罗花以红、黄、银红三色,栾枝以杂色罗,大绢花以红、银红二色。罗花以赐百官,栾枝,卿监以上有之;绢花以赐将校以下。”
《梦梁录》卷六“其臣僚花朵,各依官序赐之宰臣枢密使各赐大花十八朵、栾枝花十朵,……自训武郎以下……并依官序赐花簪戴。快行官帽花朵细巧,并随柳条。教乐所伶工、杂剧色、浑裹上高簇花枝,中间装百戏,行则转动。诸司人员……多有珠翠花朵,装成花帽者。”
可以想象,那些在书本中很严肃的宋代士大夫,把彩花戴在头上,而人们按照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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