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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五章 赴义,赴自己的义(上)(第4节)

的法,开篇就是告诉众人什么叫父子夫妻,这的确让不少人难以接受。

如今回想起这张报,在场的商人们仍旧忍不住哈哈大笑,丝毫难以理解这里面的内容怎么就能看出来还是墨家靠得住。

对此很重视的那个商人等众人笑过之后,沉声道:“这法上,有自己、父母、亲属、儿女。也有雇工、仆人。但却没有国君、封君、族长。墨家说,天帝之下无分老幼贵贱人人平等,在人人平等之下,有些关系是可以存在的,有些关系本身就是在泗上的义之下不存在的。”

“我犯了罪,是我犯的罪,不是我儿子犯的罪。我儿子犯的罪,是我儿子犯的罪,不是我犯的罪。”

“我有儿子,我若不抚养我有罪,可一样,我把钱产都给我儿子,谁也管不到……包括我犯了罪之后的财产。”

“泗上那群人一个多月谈的这些内容,并不可笑。人是人,只是人。我是我,我有父母子女亲属,但我还是我。”

“不用看后面的内容,我就可以知道一件事,泗上的法中,没有夷族一说。因为族是族,人是人,我是我,我父母妻子是他们自己。”

“因为我是我,我儿子是我儿子,我是我儿子的父亲,但我首先人,然后是我,最后才是我儿子的父亲。我儿子是我的儿子,但他首先是人,然后是他自己,最后才是我儿子。”

“同样的,若这样看,就以商会而言,我是我,然后才是商会的一员。我犯了罪,你们同是商会的人,你们有罪吗?”

“若这个商会在泗上,真要是出了什么事,有罪的只是选出来的那些制定商会如何做的人,而我们还是我自己,我们的钱也还是我们自己的钱。”

他心里想通了泗上那边制法,为什么会要先弄出来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条文,也通过后续的一些内容想通了泗上那边的法的一些关联,但终究他不是墨家内部那些学辩术的人,很难把其中的精髓深入浅出地和身边的人讲清楚。

朦朦胧胧懵懵懂懂地解释了一番,那些曾嘲笑过的商人们也似乎嗅到了其中的一丝味道,墨家的法中,承担者都是人,而不是任何除了人之外的东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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