括家族、父子关系、夫妻关系等等——那些只是关系,不是人,不适用于法,所以也就没办法惩罚。
墨家不但要让天下人为天下人,还要把家族、家庭、乃至封地、封国拆成一个个的人,泗上的法只能治人,不能治人以外的东西。换而言之,泗上的法对应的主体,是基于“天帝之下无分老幼贵贱尽皆平等”的人,而不是在法面前没有任何承担能力的家族。
不是墨家不承认家族的存在,不管承不承认家族都存在,但人之于法就像是红绿之于颜色;而家族之于法则像是南北之于颜色。南北存在、红绿也存在,但在颜色面前,只有红绿才有意义。
而既然有了人这个单独的东西,那么人必须要有什么东西才可以被惩罚:生命、健康、自由活动、财富、财产……与之对应的,就是死刑、徒刑、监禁、强制劳作、罚款、没收。
人只有有生命、健康、自由活动、财富、财产这些东西,才能够被死刑、徒刑、监禁、强制劳作、罚款、没收。
这是简单的道理,而这个道理对商人而言却不简单,甚至足够他们中的一些人为追求这简单的道理,付出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