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非刚搬去和侯一笙同居那会儿是挺不自在的。
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侯一笙是自己的老板。
他觉得和自己的老板住在一个屋檐下,工作生活都在一起, 好像什么隐私都没了。
而且刚开始那会儿, 不知道为什么, 常非总觉得自己有点小羞涩。
侯一笙其实不算个难相处的人,他只是比常人多了几分严谨, 比常人更喜欢守时, 每日制定计划表做事。只要不打乱他的计划,而自己本身工作又认真负责, 那侯一笙一般是不会怎么着你的。
和侯一笙工作了大半年,常非早就摸准了他的脾性。
虽然一起生活是头一遭, 但常非发现生活中的侯一笙也差不多是这样。
所以除了同居刚开始的不自在,常非适应得还挺快。
他没想到的是,侯一笙竟然买了条金毛。
侯一笙对此的说法——路上偶然间见到,一时心软,就买了。
常非从没把“心软”一词和侯一笙联系到一起。
且不说工作上侯一笙是怎样的正经严肃,单是看他的脸, 也万万想不到“心软”。
所以那一瞬间,常非回到家, 见到腿边蹭着一条小金毛的侯一笙,顿时生出了他很可爱的念头, 但也有不敢置信。
侯一笙告诉常非它叫番茄。
至于为什么取这么个名字, 侯一笙又没说。
于是从此以后, 常非彻底沦为了一个狗奴。
俩人一狗就开始了共同生活的日子。
渐渐地, 常非就觉察到了侯一笙对他的不同。
其实如果当初宋不羁没有跟他说侯一笙喜欢他, 纪律没有告诉他侯一笙暗恋他,他可能就不会特地去注意侯一笙的言行了。
但他们说了,他也特地去关注了。
经过这么一关注,他还真就关注到了。
侯一笙作为律师,每天可能都会接触到不同的委托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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