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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最后一堂课(第2节)

国家的经济、政治制度相适应,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

主要内容包括:军事体制、编制、管理教育、训练、军事职官、兵役动员、军队调发与战时指挥、粮饷兵器与马政保障等各项制度。

其基本作用在于保障军事建设,以便有效地准备和实施战争,确保统治权的稳固与发展。

在古秦朝大体可分为中央军、地方军和边防军三部分。[醉书楼小说网/\/%^www.\zslxsw.\\com]

汉承秦制,其京师兵(中央军)包括南军、北军。

郎官、卫士和屯兵,分别由郎中令(光禄勋)、卫尉和中尉(执金吾)统领,分掌宫廷内外宿卫、警戒和京师卫戍。

武帝时增北军为八校,东汉又改为五营。

地方军有材官、骑士和楼船三个兵种,由郡尉和县尉协助守、令统管,每年进行射御、骑驰和战阵训练,秋季进行“都试”。

平时维持社会治安,战时凭兵符应调从征。

东汉光武帝时与民休息,曾下诏罢郡国都尉和地方兵。

秦汉以征兵为主,男子一般17岁傅籍,23~60岁服役,役期2年左右。

征兵不足以募兵补充,也征发刑徒为兵。

东汉罢郡国兵后,遂改以募兵为主,征兵为辅。

发展期魏晋南北朝沿东汉军制,因国家处于分裂状态,军事繁兴,军制复杂多变。

新军制突出者有:都督制。

统治者为动员地方力量镇压人民的反抗,维系摇摇欲坠的中央政权,便扩大地方权力,州牧、刺史多加将军称号,将军持节都督一州数州军事,或都督中外军事,专擅一方军、民、财政大权。

人民反抗虽被镇压,但同时也形成了威胁中央的地方割据势力。

世兵制。

在地方势力崛起过程中,召募来的大量私属武装家兵、部曲等,逐步上升为政府军,军人与其将领保持着封建依附关系,职业兵增多。

统治阶级为保持一定兵源,将军人家属编为军籍,成为“士家”,强迫他们世代从军。

士家不仅成了兵役的固定承担者,而且成了统治阶级控制军权的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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