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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察两宋局(3)变法功过(第3节)

统治武人,正职按惯例只用文人,武官只能担任副职,比如岳飞在被杀之前剥夺军事统帅掌兵之后,就被授予枢密副使,脱离军队而被架空。

宋朝的官衙机构和制度设置

中央行政机构,主要是二府、三司、六部

台谏制度,包括御史台的三院,就是台院、殿院、察院,御史中丞为台长,宰相及其亲戚不得任此职。

宋朝的谏官制度,设有谏官,左右谏议大夫,左右司谏,左右正言,但是必须有皇帝特旨才能担任。

军事制度,特点是几个机构分管,各部门权力分散,以便于权力集中于皇帝。管理军事四个部门,它们分别是枢密院,负责军令、调动和高级军官的任免;“三衙”,负责统率禁军;兵部,负责后勤事务和管理地方的厢军;吏部,负责武官铨选。从这四个部门的设置可以看到,宋朝没有一个部门可以快速调动军队,出自之外,还有一个更加无序的干预军队,就是皇上,比如高宗赵构,无数次直接发命令给岳飞,甚至深更半夜他自己不睡觉,也能心血来潮给岳飞发一道紧急命令,往往前一道命令,后一道无相矛盾的命令有来了。

宋朝的地方行政区划,基本上是两级制,即府、州、军、监为一级,县为一级。宋朝的地方官均以朝廷官吏派出任。比如县一级的“知县事”,高级官吏则称“判县事”。以州为标准单位,多称“知州军州事”。知州照例兼厢军正印职。除知州外,每州设“通判”一人。州一级发出文件,必须通判签署,才能生效。目的就是要牵掣一下知州的权力。县一级的官吏,主要有知县、县丞、主簿和县尉。知县由东都朝堂派出的官吏担任,也是一种差遣。府州军监以上的大区,则称为“路”。需要注意的是,宋代有路一级的机构和职官的设置,但是没有形成一个正式级别的权力体制,比如,没有一个路级官长可以统管一路的总体事务。但是路一级官员有监司和帅司。监司包括:漕司、宪司、仓司、和帅司。

漕司,就是转运司,长官称转运使,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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