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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65章 你是我证据确凿的共犯(第3节)

楼的玻璃幕墙反射着晨光,刺得人眼睛发酸。有一辆洒水车从路边经过,水雾在阳光里架起一弯很淡的彩虹。

“我当时想问你,”苏砚的声音很轻,“不当律师,你想做什么?”

陆时衍没有马上回答。他的手搭在方向盘上,指尖一下一下地敲着皮质的包套。敲了大概七八下,停了。

“开一家书店。”

“书店?”

“很小的那种。不用太大,能放下七八个书架就行。书要自己选,不卖畅销书,不卖成功学,不卖那些教你‘三十岁之前一定要懂的五十个道理’。就卖一些老书,旧的,被人翻过的,书页泛黄的,上面有上一个读者的批注,不知道是谁写的,但能看出他很喜欢。我想卖的,是那些别人真心喜欢过的书。”

苏砚看着他。

这个人在法庭上能把对方的证据链拆得七零八落,能用最冷静的逻辑把对手逼到墙角。但他说起一家不存在的书店的时候,眼睛里的光,比他在法庭上的任何时候都亮。

“那你为什么要当律师?”

“因为有人在破坏这个世界上值得被守护的东西。我爸以前常说一句话,他说一个社会法治好不好,就看那些最普通的案子、最普通的人能不能得到一份公道。他自己是个基层法官,审了一辈子的案子,能拿出手的最大的官,就是交通局的副处长。但他每次下班回来,坐在沙发上喝着我妈给他泡的茶,都会很满足地说——‘儿子,爸今天又做了一件对的事’。”

他顿了顿,声音变得很平。

“他退休那年,被他判过的一个当事人从外地专程过来看他,带了一篮子鸡蛋,说您当年判我那案子,我记了十年。不是记恨,是记恩。那篮子鸡蛋,我爸舍不得吃,放冰箱里放到坏了都不肯扔。”

苏砚轻声说:“后来呢?”

“后来他生病,走了。走之前跟我说了一句话。他说——时衍,当法官和当律师,位置不一样,但做人的道理一样。该守住的,一步都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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