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9-1
技术物权法
一、基本概念
技术物权法,系指寓于微观物权法或者宏观物权法之中的有一定技术含量的物权法,一般是作为定量分析的制式物权法,很多情势下表现为数量物权法、目标责任制物权法、要式物权法,与略式物权法相对。所有制关系法、所有权关系法、用益物权关系法、担保物权关系法和其他物权关系法均程度不同地存在一些技术物权法,科学性地解决法律关系、法锁关系、物权关系、信托关系、合同关系、排他关系、对世关系和社会关系之技术要点的物权法。
整体而言,所有制关系法中存续技术物权法的内容是最丰富的,担保物权关系法中存续技术物权法的内容是适中的,所有权关系法、用益物权关系和其他普通物权关系法中存续技术物权法的内容是相对较少的。主要原因在于,所有制关系法基本上是强制性行政法、行政经济法和经济政策法规,对于当事人的行政责任、侵权责任和刑事责任等统一进行定量分析和技术处理,系统地全面地贯彻落实目标责任制物权法;担保物权关系法是比较成熟的一类民商法,虽然与其他民商法一样也有契约自由、意思自治主义之类的因素,但债权债务之法锁关系、优先受偿权或完全受偿权的额度是量化的,抵押权技术、质权技术、留置权技术和反担保物权技术等占据主导地位,亦具有半强制性的成分,只是强制性范围、成分、烈度小于或弱于所有制关系法而已;所有权关系法、用益物权关系和其他普通物权关系法大多数内容是弹性物权法,契约自由、意思自治主义占据主导地位,很多领域的很多方面流于习惯法、自然法,也有一些流于道德法、逻辑法,不确定性因素、难确定性因素相当多,法律的约束力呈不规则地分布,具有很多弹性空间,损害赔偿权请求权应当是普通物权法之技术物权法范畴,同样地可以讨价还价,具有一定的弹性空间。
技术物权法,可以分为物权技术物权法、科学技术物权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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