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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18-1(第3节)

私益土地、他益土地,还可以分为有偿使用土地和无偿划拨土地。其中,土地的公共特性或者共享权利的特性是主要的社会特性,在各类财产中最为出色。《全国土地分类(试行)》中分为一级、二级、****土地共168种,每一地种中也有多个用途。

2.社会供给的有限性。绝大多数土地是经过政府机构主导才供给社会的特定人员使用的,由于城乡土地的供应量不足,加上土地的沙漠化、贫瘠化、灾害化、荒芜化和污染化的不断发生,社会总供给不能满足社会的总需求。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土地,平衡建设用地与农用土地的用地矛盾,平衡各利益阶层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长期一贯制的基本的国策和物权化方针。

3.物权受限性与物权交融性。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受法律限制条件最多并且是受限制程度最高的。基于土地资源共享及其公益性、共益性和地块衔接关联性考量,需要以各种政策物权或者制度物权来加以规范与调整,以便于运用系统工程原理和一般均衡原理来进行统筹兼顾。不动产具有经久耐用性、易识别性和不容易灭失性等特征,所有权成立后,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性地设立用益物权、用益权、单一使用权、享用权,并且各级物权中亦可设立制度信托物权或者一般信托物权,从而实现不动产的合理利用和物权关系的纵横选择。

4.容易保值增值和复合不动产的特性。不动产有着良好的自然特性、物理特性、显形特性和经济特性、物权特性,很适合于投资、消费、收藏和保值增值。所谓保值增值,是从不动产的使用价值、利用价值、作用价值和物权价值的各个方面的价值来保值增值的,不是单纯地从经济价值来单方面衡量的。很多不动产实际上是双重不动产,房屋不动产和土地不动产往往是联系在一起的复合不动产,土地与地上的定着物、附着物、构建物和作物,形成了使用权与地上权、地表权、地下权、地役权等一整套权利,每一种权利都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保值增值。

5.弱窄的流通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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